天津养狗证办理条件

导语 狗证是,用于证明狗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那天津养狗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呢?详情如下

  一、个人养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独户居住条件

  二、单位养犬登记注册条件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

  各级公安机关养犬管理部门自受理个人和单位养犬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办理单位

  1、本市居民以及外地来津人员办理个人养犬的,均在辖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区养犬管理办公室)或属地派出所办理。

  2、单位养犬和境外来津人员养犬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理。

  各级公安机关养犬管理部门自受理个人和单位养犬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犬】即可获取天津养犬登记证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流程+办理指南(政策/材料/条件/电话),以及宠物狂犬疫苗接种点位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