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居住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导语 天津办理居住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持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应提供近期证件照片)。

  二、合法居所证明:

  (一)自有房屋:提供在津居住地址的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二)租赁房屋: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即可;

  (三)借住房屋: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

  (四)单位(学校)住宿: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五)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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