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独生子女怎么进行赡养老人扣除?(附操作流程)

导语 新个税实施后赡养老人被纳入到专项扣除中来,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怎么扣除?详情如下:

  独生子女在个税申报时怎么进行赡养老人扣除呢?大家可以在个税APP上操作↓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赡养老人”

  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

  7、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提到“独生子女”有两处: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如果父母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就不能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吗?

  不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即:税法没规定必须留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查,独生子女才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税局如何核实纳税人是否滥用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政策?

  “国发〔2018〕41号”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即:税法层面,税局被赋予后期调查核实权。主要核实渠道:卫生健康部门掌握的独生子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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