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创业贷款借款人反担保形式+取消反担保情况
导语 2020天津创业贷款借款人可提供什么样的反担保?借款人出现什么情形就要取消反担保?
受托担保机构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反担保,包括自然人担保、联保、企业法人担保、财产抵押、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等;
允许创业园、孵化器、产业园、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等平台为其管理服务企业提供反担保。
对借款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一)经市人才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团队”成员;
(二)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
(三)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
(四)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国家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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