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天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失业保险金
领取材料:
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
领取期限:
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
领取地点:
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无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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