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入户天津办理流程

导语 搬家入户天津办理流程为提供相关材料,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详见正文。

  搬家入户天津办理流程一览

  申办流程:

  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立户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特殊情形:

  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到场提交同意落户声明。其他产权人再次申请在该地址立户的,已落户产权人须迁出后方可办理。

  申办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落户人为房主本人的免予提交);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迁移】可获取天津户口迁移最新政策、户口转出转入线上办理指南及各类事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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