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流程
导语 天津市西青区2022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 校园招聘30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流程请看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2022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 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实施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引才计划,经研究,决定赴外省市设点公开招聘30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程序公告如下: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2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从2022年10月2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查询招聘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且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将在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考试通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武汉报名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
武汉雄楚国际酒店(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35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对面)。
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
改报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17:00
改报方式:将通过电话联系考生由邮箱发送改报报名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③学生证(复印件);
④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一张;
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免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模拟授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人员应具有基本素质。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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