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开学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导语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由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担任首任校长的天津医学院。1993年,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天津医科大学,同年12月得到国家教委批准;1994年6月,天津医科大学正式组建成立。
五、户口迁移
1.天津市新生:
下列新生不迁移户口:天津市内六区(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新生;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非农业户口新生。
下列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农业户口新生及天津市其它各区县新生。迁移户口须在报到时携带户口簿。
2.外省市新生:
外省市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须在报到时携带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各项信息必须正确,新生务必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及籍贯、身份证号、有效期限等信息。身份证号必须与出生日期相符,出生地及籍贯要求填写到市或县。户口迁移证要标明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
3.各专业户口迁移地点统一填写为: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
4.凡在可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范围内的新生,若在入校时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后不再办理。
六、转组织关系
1.新生为中共党员:报到时须携带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天津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2.新生为共青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办理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七、缴费说明
1.本科及本科硕士连续培养各专业学生:
新生于8月1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白大衣、军训服装费、医疗保险费及制卡费、一卡通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工行卡内。请特别注意:存入的总金额应大于应缴数额10元以上,否则银行将无法代扣费用。书费及公寓床上用品费在报到时缴纳现金。
由银行统一代扣成功的新生,相关学费、住宿费等收据请在报到当日到各院系领取,无需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事宜。
2.高职学生:
报到时现场缴费,请尽量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信用卡缴费。
3.请新生妥善保管好用于缴费的银行卡及各项缴费收据。为了个人财产安全,银行卡不要外借,在学期间不能注销此卡。如有丢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并到学校财务处登记新卡号。学费、住宿费等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缴费设有“绿色通道”。具体办理流程见《致新生的一封信》。办理生源地贷款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勿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工行卡内,只存入白大衣、军训服装费、医疗保险费及制卡费、一卡通费即可。
八、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后,注册取得学籍。
九、其它说明: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内活动不准骑自行车;一年级学生不准购买自行车。外出时学校备有免费租用车辆。
学校联系电话:022-83336711。有关缴费事宜咨询电话:022-83336581。
新生报到须知1、报到日当天,学院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设有迎新生接待站,具体接站时间为上午7:30—下午5:00。新生报到地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新生按指定时间报到,我院安排专车接站。其余时间报到的新生可由天津站乘186路公共汽车到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站下车。2、新生报到须携带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3、新生自愿迁移户口。天津市农业户口的新生需要迁移户口,报到时需携带家庭户口本交到学院保卫处。外埠新生需要迁移户口,报到之前要在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院保卫处。外埠上交迁移证和本市上交户口本的学生,上交截止日期为新生被录取当年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4、户口迁移注意事项:①迁移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必须一致。②迁移证与身份证的信息,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一致。③学生本人户口迁移证要标明属于农业或非农业户口、身高、血型。④注意检查签发有效期,是否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⑤户口迁移的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5、新生入学时须携带本人档案。新生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须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地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天津市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天津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具体去向皆为: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新生为共青团员的,凭团证办理组织关系,转团员档案。6、新生报到后自愿购买以下物品以便我院正常教学及管理:①白大衣两套76元或护士服两套86元。②军训服装费45元。③床上用品500元/套。为防止劣质和不合格床上用品流入校园,请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学生或家长自觉接受床上用品检查。禁止购买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和学生销售的床上用品。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和津人社局发[2013]57号文件精神,学生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4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70元,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70元,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本人应缴的全部医疗保险费用。若在当地办理社保的须开具投保证明(注明身份证号),开学后携带投保证明及交费收据到学生处审核后由财务处退款。8、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请完整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低保家庭请携带低保证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于开学后交给辅导员。9、新生按以下流程入学报到。①新生到教学处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②新生到财务处办理学费、住宿费、书费及保险费手续。③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④新生到学生所在系办理户口迁移、住宿等相关手续。10、新生不能按时报到,须通过传真(022-63306330)向学校请假。新生如超过二十天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1、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后,注册取得学籍。12、联系电话:022—63306330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