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补缴
导语 2022年4月25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补缴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温馨提示。补缴范围、缴费基数、参保登记及缴费渠道,详见正文。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
补缴规定:
2022年4月25日《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规定: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缴费基数: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缴费渠道: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2、选择“微信”“云闪付”手机APP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1)“微信”适用范围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
(2)“云闪付”适用范围为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云闪付-本地服务-天津社保缴纳”。
3、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4、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5、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获取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入口+参保登记指南(条件/流程/电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具体金额),以及缴费入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