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

导语 天津社保参保人员注意,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请大家及时缴纳当年度社会保险费。

  》》》2021天津关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时至年末,为保障您的各项社保权益,现就社会保险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等提示如下:

  01、关于参保单位缴费时间

  我市目前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参保单位应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请您按时缴纳,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影响单位员工的社保权益。

  02、关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按照我市缴费基数有关规定,自2021年12月起,我市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930元。请您提前做好资金预算,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0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请您及时缴纳当年度社会保险费,避免因跨年无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理解与配合,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

  温馨提示:

  特别是个人缴费,一定注意:过了2021年12月19日下午16点,就缴不了2020和2021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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