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武清区所属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的公告

导语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关于武清区所属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的公告来啦,具体的禁渔时间及区域见正文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关于武清区所属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的公告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在武清区所属海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二、禁渔区域

  流经我区4条国家一级河道(北运河、永定河、龙凤河、青龙湾减河)、7条二级河道(凤河西支、龙河、龙北新河、龙凤河故道、中泓故道、机场排河、狼尔窝引河)主要河流干支流及其骨干连渠,上马台水库、南湖水库、永定河故道湿地公园等水域。

  其中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全年禁渔。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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