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关于启动区防洪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导语 根据《武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指决定于2024年7月24日16时启动区防洪IV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区防洪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防汛成员单位、工作组、防汛分部,各镇街园区: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24日夜间至25日白天,我区所有镇街将有暴雨(降雨量50~80毫米),局地大暴雨(120~150毫米)。降雨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6~8级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按照市防办通知要求,根据《武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指决定于2024年7月24日16时启动区防洪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将信息传达至主要领导,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气象、水务部门要加强与上游联系,随时监测雨情、水情变化,加密预报频次,随时通报动态,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区防办、气象、水务、交通、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加大工作力度,提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二、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提早准备,前置队伍物资,确保遇有情况快速反应;各级各类抢险队伍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准备;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主动掌握本单位工作动态,密切关注辖区内灾情险情情况,并随时做好接受检查和值班调度准备。
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各单位要落实好危陋房屋、在建工地、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基础设施、河道堤防等重要点位防范措施,出现突发情况,自动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关、停、限、避”措施;水务、交通、城管、公安及相关镇街园区要加强下沉道桥管控,随时关注积水排除情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四、落实排水除涝工作。城区分部、农村分部要抓好排水除涝工作,加强对易积水点位、低洼片区、下沉道桥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启动“一处一预案”,加快排水除涝速度,全力降低降雨影响;各排水泵站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水位,具备开车条件立即开车排水。
五、广泛发布提示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多平台、多渠道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公众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要加强预警信息传递,确保各级防汛责任人、受威胁区域群众能够及时掌握,快速采取转移避险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天津市武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