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134、135例活动轨迹
导语 关于宝坻区第59、6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通告
2月22日,我区确诊第59例、第60例新冠肺炎患者。
宝坻第59例,天津第134例确诊病例患者,女,65岁,林亭口镇林亭口三村居住,系我区第44例确诊病例患者亲属。1月25日16时,到其邻居(我区第34例、第40例确诊病例患者)家中串门;1月26日—2月9日,自述每天均到同村其儿子家用餐,其余时间在家休息;2月10日,家中休息;2月11日,家中休息,12时30分其丈夫出现发热症状,随后被送至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2月12日16时,因其为确诊病例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被送至区医学观察隔离所留观;2月13日,出现咽痛症状,自行服药未报告;2月18日,症状加重,14时被送至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2月1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月2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34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往市海河医院隔离治疗。
宝坻第60例,天津第135确诊病例患者,男,60岁,林亭口镇林亭口三村居住。2月3日前,自述均与其妻子在村内生活(其妻子曾于1月20日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月27日出现头痛、畏寒症状,2月3日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期间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14日转至区医学观察隔离所留观,2月21日再次检测结果仍为阴性);2月3日—13日,因其为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观察;2月14日,转至区医学观察隔离所留观,期间一直无症状;2月2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35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往市海河医院隔离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过区百货大楼的人员,要继续居家观察,不得外出,在家时要戴口罩,与他人见面时保持足够距离,并关注与自己密切接触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也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津规定】即可获取2022不同地区来津返津隔离+核酸检测规定(一图读懂)、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