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并配发解读。其中国家卫健委权威解读提到的这些重要信息值得关注!详情如下。
新版诊疗方案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1、警惕境外输入病例
境外的发病人数则呈上升态势。要注意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传播和扩散。
2、传播途径
增加“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3、增加“病理改变”
以肺脏和免疫系统损害为主;其他脏器因基础病不同而不同,多为继发性损害。
4、临床表现
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呼吸急促。
5、诊断标准调整
对流行病学史中的“聚集性发病”做出解释,即“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临床表现中的“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修改为“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确诊病例在原有核酸检测和测序基础上增加“血清学检测”作为依据。
6、临床分型调整
重型按照“成人”和“儿童”分别定义,成人的重型标准没有变化,增加儿童重型标准。
7、增加疑似病例排除标准
疑似病例排除需满足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
8、治疗措施
关于氧疗措施、抗病毒治疗、重型及危重型治疗和中医治疗均有部分调整。
9、“解除隔离标准”改为“出院标准”
出院标准增加“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连续两次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改为“至少间隔24小时”。
出院后注意事项
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为加强对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离,将“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要求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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