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天津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二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按照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天津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一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所在收费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
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三级甲等医院1元/半小时,车站、机场2元/半小时。
中心城区旅游景点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
在活动举办地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小型车二类区域150元/月,三类区域120元/月。大型车二类区域450元/月,三类区域300元/月。
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计次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4元/次,大型车二类区域15元/次、三类区域10元/次。
道路停车泊位一类区域4元/半小时,二类区域3元/半小时,三类区域1元/半小时。地面公共停车场一类区域3元/半小时,二类区域2元/半小时,三类区域1元/半小时。地下停车场(楼)最高不超过3元/半小时。
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21时至次日8时计次收费,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18时至次日8时计次收费。
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
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新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自2023年1月1日起,天津公众停车取消昼夜包月收费,采用日间计时、夜间计次或夜间包月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自2023年1月1日起,天津公众停车取消昼夜包月收费,采用日间计时、夜间计次或夜间包月收费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天津公众停车取消昼夜包月收费,具体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