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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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2015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天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分为“卓越计划”和“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两种类型。

  一、 报名条件、考核办法及优惠政策

  (一)“卓越计划”

  1.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2)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2.考核办法

  获得初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笔试、面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面试将于笔试后进行,详细安排参见具体通知。

  在考生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根据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3.优惠政策

  经认定合格的考生,2015年高考(课程)成绩须高于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经认定合格的考生,均可在我校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降15分)录取;

  (2)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3)经考核认定学科特长突出或某一领域有显著成就者,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适当扩大降分分值。

  (二)“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

  1.报名条件

  具有明确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文、理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一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特等奖;

  (4)高中阶段获得“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一等奖(含)以上。

  2.考核办法

  获得初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面试,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具体通知。

  3.优惠政策

  经认定合格的考生,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二、 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类型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材料。每人限报一个类型,报考多类型或重复报名者报名信息无效。

  (二)材料准备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报名表后附高中阶段成绩单(需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报名表为第一页)并邮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XX计划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注:

  1.符合上述类型报名条件的考生完成报名后,可由所在中学提供证明考生特长、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给我校,所有材料须由中学加盖公章并直接邮寄给我校;

  2.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志愿”一栏,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不填写专业志愿者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该报名材料无效;

  3.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均为最终版本,报名表正式打印后,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进行修改,报名表中手写信息无效;

  4.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三)初选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自主招生考核测试资格的考生,按自己所属类型要求参加相应的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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