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要注意什么 租房五大常见骗术解析

导语 生活在大城市,有相当一部分人要租房子。作为租房的一方,有可能与以下几种人打交道:房东,公司,二房东。但是租房也需要注意,现在为您带来租房五大常见骗术解析。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其一就是“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其二就是“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首先,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请房客要提高警惕,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房客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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