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材料(附样表)

导语 申请天津公租房时有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材料是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没有的是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

  天津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

  1、有租房补贴资格:

  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

  2、没有租房补贴资格:

  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家庭成员户口簿。因就业在天津市落户2年以上,仍在天津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的申请家庭,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1)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2)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书;房屋被征收的,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注:申请家庭无法提供户籍地房屋证明材料的,区住建委可通过系统查询,并结合申请人承诺认定住房情况。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或申请人承诺。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样表: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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