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材料(附样表)
导语 申请天津公租房时有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材料是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没有的是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
天津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
1、有租房补贴资格:
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
2、没有租房补贴资格:
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家庭成员户口簿。因就业在天津市落户2年以上,仍在天津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的申请家庭,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1)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2)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书;房屋被征收的,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注:申请家庭无法提供户籍地房屋证明材料的,区住建委可通过系统查询,并结合申请人承诺认定住房情况。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或申请人承诺。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样表:
【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