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天津宝坻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正文
➤➤2025天津宝坻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宝坻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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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9年10月9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4年10月9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9年10月9日及以后。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7.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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