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5年7月开招聘3名专职教师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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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也是华北地区首家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拟招聘专职教师3人。其中航海技术系1人、航运经济系1人、国际邮轮乘务和旅游管理系1人(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在具备附件1中规定的相关专业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mvi.cn)发布。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2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高校人才网+姓名+应聘岗位”为题发至邮箱tianhyrs@126.com。
联系电话:022-28779607
联系人:商老师
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笔试
参加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学院干部人事处将以电话、邮箱等形式通知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八、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参加面试,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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