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搬家迁移户口要提交什么材料?

导语 天津居民申请搬家迁移落户的需向派出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搬家迁移立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落户人为房主本人的免予提交);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到场提交同意落户声明。其他产权人再次申请在该地址立户的,已落户产权人须迁出后方可办理。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迁入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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