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毕业生首次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导语 天津毕业生申请首次创业补贴条件为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1、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良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确定。

  创业培训申请条件:

  对本市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免费开展的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1.全日制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生,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2.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退役军人、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4.登记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5.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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