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助金额及等次怎么确定?
导语 天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资助由市人社局根据每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资金预算情况和全市创业就业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资助:
市人社局根据每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资金预算情况和全市创业就业工作情况确定年度资助项目等次、数量及金额。
(一)资助等次:
大学生创业项目、优秀就业项目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等次。
(二)资助数量:
根据当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规模及申报规模确定。
(三)资助金额:
参照当年“海河英才”创业大赛大众创业创新赛、大学生创业创新赛同等次奖励金额确定。
注: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资助等次、数量及金额根据每年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方案设置的奖项等次及奖励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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