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企业怎么申请经营贡献奖励?(条件+材料)
导语 天津滨海高新区企业要申请经营贡献奖励需满足对滨海高新区年综合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企业等条件,具体内容见正文。
滨海高新区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一)申请条件:
1.对滨海高新区年综合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企业。
2.政策有效期内,在滨海高新区新注册或新迁入两年内综合贡献未满足条件的新经济服务业企业,可于满足条件后再行申请。
(二)支持标准:
1.新引进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时,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资金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享受一次。企业于当年申报上一年度经营贡献奖励。每年度奖励金额就高不重复。
2.实际奖励金额每年不超过企业对滨海高新区综合贡献的70%。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3.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正文和附表即可)。
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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