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退出?
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停缴6个月以上(含6个月),如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
➤➤天津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退出?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停缴6个月以上(含6个月),如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近6个月在本市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信用审核及贷款偿还等参照在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天津公积金APP等渠道的贷款计算器试算可贷额度。
目前,支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后续贷款银行范围会逐步增加。
其他政策信息可关注天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政策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content/pc_xwdt/xwdt_zxxw/xwdt_zxxw/355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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