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符合相关情形的,可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的地点)、参保地(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办理失业登记,见正文
➤➤天津失业登记谁可以办理?
登记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的地点)、参保地(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的,从各类单位辞职的,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退出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在城镇无业的农村劳动力。
办理方式
(一)登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交本人信息,填报《失业登记(注销)信息表》,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二)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失业登记(注销)信息表》,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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