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下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4.25%

导语 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从2.6%调整为2.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自11月22日起,天津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从2.6%调整为2.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仍为0.35%;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5%调整为4.25%。

  住房公积金存款每年6月30日结息, 2015年6月30日结息时,对职工2014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按2.35%结息,对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含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仍按0.35%结息。

  对于在降息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5年1月1日,按降息后的新利率执行。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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