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产房购买产权的相关规定

导语 公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贷款。但将来维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门。

  公产房购买产权的相关规定

  签订买卖协议后,售房单位给购房人开具《购买公有住房缴款书》,并由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到售房单位指定地点缴纳购房款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凭购房人的《购房缴款凭证》给购房人开具《个人购买公有住房证明》。售房单位持《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一式两份)、《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审批表》、《天津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所售房屋平面图(首层、标准层1:500)、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许可证、售出房屋明细表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什么是直管公产住房?公产房是指房地产权利人登记为市人民政府,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有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天津共约1700余万平方米,近38万户。

  简单地说,公产房是国家的房子,出租给老百姓,老百姓只有使用权,每月需要交纳租金,这个价格非常便宜。房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国家的房管站负责来帮助维修。

  公产房通常位于天津市内六区,具有地段优越、配套齐全、户型面积小、总价相对低的特点,在天津的二手房市场交易中占比达10%-15%。并且公产房很多都在学区片,拥有众多学区房购房客户,特别是和平区学区公产房交易占比高达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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