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导语 在天津就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就业登记办理有时间限制吗?天津失业登记手续要多久才能办完?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就业登记吗?天津本地宝整理了相关信息。

  本市城镇劳动者就业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应当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本市符合劳动就业条件、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当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就业、失业登记之日起二日内,给予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招工后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工备案和劳动者就业登记。不办理招工备案和劳动者就业登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招用一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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