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是多少
导语 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是根据天津最低月平均工资,那么,2016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是多少呢?根据2016天津最低月平均工资1950元,2016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为1950元,详情点击查看本文。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6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自6月20日起可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16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
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与天津最低平均工资有关
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是根据天津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即2016年7月1日后天津公积金缴存下限不得低于本市2016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
公积金调整后缴费下限是多少?
调整前:
天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假设职工的月收入为4000元,即以4000元作为缴存基数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应为4000×12%+4000×12%=960元。
最低缴存基数:1850元
缴存比例:12%
最低缴存额度:1850×12%(单位)+1850×12%(个人)=444元
调整后
天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1%。假设职工的月收入为4000元,即以4000元作为缴存基数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应为4000×11%+4000×11%=880元。
最低缴存基数:1950元
缴存比例:11%
最低缴存额度:1950×11%(单位)+1950×11%(个人)=429元
按最低缴存额度要少缴15元(注,这是最高和最低缴存额度,具体缴纳是根据个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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