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持人才绿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指南

导语 天津持人才绿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持引进人才“绿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办理条件

符合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引进人才“绿卡”;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落户通知》;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配偶、子女随迁的应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7.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8.在直系近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落户的,提供能证实亲属关系的原始依据及居民户口簿;

9.落户自己名下合法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10.在国外取得永久居住的、具有华侨身份的,不按照此项政策办理在津落户。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用人单位到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步

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开具《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期限

及时办理

办理费用

暂无收费

办理地址

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022-83869364

天津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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