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就业见习生活费发放时间+形式

导语 7月28日,天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涉及了就业见习活动规范要求,详情如下

  发放时间: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费

  发放形式:发至见习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发放依据:就业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和见习实绩发放。

  注:不得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生活费。见习基地发放见习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

  生活费补贴: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给予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覆盖全部见习期,且每月保险费不得低于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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