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居民医保门急诊就医报销政策

导语 2021年12月14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了《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门(急)诊就医报销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天津参保居民在各级医院及医疗机构就医时的报销政策。

  》》》2022天津居民医保门急诊就医报销政策

  1.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元,并给予签约机构40元家庭签约服务费支持。

  2.参保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医保报销,无需本人事先选定一家机构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便捷参保居民就医诊疗。

  3.参保居民在天津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门诊(不含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就医,需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

  4.参保居民在天津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以及在天津市三级专科医院(含海河医院)门(急)诊就医,无需事先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

  >>>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26年12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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