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出租房屋防疫最新政策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天津已有河北区、河东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10个区发布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详见正文:

  静海区出租房屋防疫最新政策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静海区将对全区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房屋产权人清、出租情况清、承租人状况清、防疫政策要求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来(返)津人员管理。各房屋出租人要实时掌握承租人动向,承租人或实际居住人自外省(市)来返津的,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提前向出租房屋所在社区(村)报备旅居史、行程史和接触史。承租人或实际居住人从外省(市)来返津不向社区(村)报备的,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或实际居住人承担同等法律责任。

  2.强化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房屋出租人要协助社区(村)严格落实承租人、实际居住人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承租人、实际居住人要自觉遵守社区(村)疫情管控措施,在居家管理期间,严格执行不外出、不聚集、不接受来客来访等各项管控政策。

  3.落实常态化防疫重点。房屋出租人须加强对承租人、实际居住人的防疫要求宣传和教育,督促承租人、实际居住人增强疫情风险防范意识,进入小区及公共场所要自觉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测温,同时,主动按要求参加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全区全员“大筛”,确保“应检尽检”。

  4.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主体责任,按照“谁供房、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人要严格履行出租房屋疫情防控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在房屋出租时,应当查看承租人、经办人、实际居住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第一时间主动将承租人、经办人、实际居住人相关信息上报至所在社区(村),严禁知情不报、瞒报、漏报。有房屋出租的单位要严格履行房屋产权人和出租方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排查监管,搞好防疫宣传教育,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二是严格落实承租人个人责任。房屋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本人、经办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及实际居住人的身份信息,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行程史和接触史。若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他人居住的,需承担出租人责任,严格落实实际居住人身份登记、查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向社区(村)信息报备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并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出租房屋情况适时和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出租人、承租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公安、卫健、住建、市场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依法追究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实际居住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静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防疫】即可获取2022天津各区针对房东和租房人员的最新防疫要求(报备+核酸+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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