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因特殊情况没有领失业金可以补发吗?

导语 天津因特殊情况未领取失业金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部门提出不超过两次的补发申请。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因特殊情况未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办理补发手续。

  失业人员因患病住院治疗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个月或连续两个月未能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手续的,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部门提出不超过两次的补发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合格后,予以补发;未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提出补发申请的,不予补发。

  无特殊原因未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影响?

  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按月申领手续的,当月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连续3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手续的,自第3个月起,暂停代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即可获取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额+申请入口/流程+每月发放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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