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补助金停止发放情形一览2022
导语 天津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包括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或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失业补助金停发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今后也不得再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或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领取营业执照的;
(六)应征服兵役的;
(七)移居境外的;
(八)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九)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十)其他应停发的情形。
》》申领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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