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创业房租补贴申领全指南
导语 天津创业房租补贴申请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津租赁房屋或工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创业房租补贴:
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者,在津租赁房屋或工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享受创业房租补贴:
(一)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学);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
(三)在津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人员;
(四)留学回国5年内人员;
(五)国家级或市级创业大赛近5年内获奖人员;
(六)我市近5年内认定的“项目+团队”成员。
创业者租赁的房屋或工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市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距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不超过2年。创业者租赁的房屋或工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进行备案登记,并不得分租转租;
2.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3.产权清晰,且不属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有房屋。
补贴标准:
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其创办企业最长2年房租补贴。
1.租赁房屋创业的,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带动1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
2.租赁工位创业的,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每月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
3.对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房租补贴享受期限自首次领取之月起连续计算,最长24个月。
资格确认流程:
创业者申请房租补贴,按以下程序向租赁房屋坐落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
1.申请。创业者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资格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所有权证)复印件,涉农地区可提供乡镇政府开具的场地证明复印件。
③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下同);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海河英才”人员提供落户证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创业大赛获奖人员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团队”成员提供入选证明复印件。
2.核查。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法定代表人就业登记、社保缴费情况核对和现场核实。
3.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申领。资格确认后,企业按季度申领房租补贴。
申领房租补贴流程:
(一)补贴申报:
取得资格确认的创业者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区人社局申报,并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提交房屋租赁费发票(注明缴费期限和房租金额)、生产经营凭证、纳税证明等材料。
(二)补贴核定:
区人社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带动就业人数等核定补贴标准。
(三)资金拨付:
区人社局于申报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注意:
创业房租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对“一址多照”(不含租赁工位)的,同一注册地址下,只受理一户企业申请;“一照多址”的,同一营业执照下,只能选择一个生产经营场所作为主要经营地进行申请;“一人多企”或“一人多次创办企业”的,同一法定代表人只能申请一次。
创业者租赁房屋发生变更的,应在签订新租房协议和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申请房租补贴的区人社局报告,经确认后重新进行资格申请和补贴标准核定, 享受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暂停补贴情形: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发放房租补贴:
(一)主要经营地址与房屋租赁地址不符的;
(二)场地空置、闲置,无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将租赁房屋专门作为库房、宿舍等使用的;
(四)日常检查、抽查中发现3次以上无生产经营人员的。
对暂停发放房租补贴的,给予企业30天整改期。整改期内,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的,从次月起可恢复申报房租补贴,整改期间停发的房租补贴不再补发。
取消补贴情形: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享受房租补贴资格:
(一)整改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出现被停发补贴情形的;
(二)企业破产、注销、停业、歇业的;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因就业、出国等原因实际发生变化的;
(四)拒不接受或不配合日常检查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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