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语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准备《天津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异地长期居住佐证材料等详见正文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备案材料

  1、《天津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

  2、异地长期居住佐证材料(异地长期居住提供):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籍相关材料,居住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证、村(居)委会证明等;

  3、常驻异地工作佐证材料(常驻异地工作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

  4、其他申报材料:工伤职工近亲属办理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工伤职工的关系佐证材料;工伤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备案一次有效期

  异地工伤医疗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医疗备案有效期为1年;转异地工伤医疗备案有效期为60天。

  异地工伤康复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康复备案有效期为停工留薪期内或职业康复剩余天数内且最多为1年;转异地工伤康复备案有效期为停工留薪期内或职业康复剩余天数内且最多为60天。

  异地配置辅助器具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工作)配置辅助器具、转异地配置辅助器具备案有效期为60天。

  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有异地工伤医疗或康复需求的,以及备案有效期内未配置辅助器具,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有异地配置辅助器具需求的,需重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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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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