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指南
导语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指南来啦!办理人员应为《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指南
网上办理渠道
办理条件
1、办理人员应为《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未纳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在职职工范围,年满法定就业年龄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管理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2、办理人员证件类型应为居民身份证。
办理步骤
以手机APP为例:
1.登录“天津公积金”手机APP,在“灵活就业缴存服务专区”中选择“缴存账户设立”
2.进入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写,并输入手机号码通过短信验证码认证
3.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缴存信息”界面,托收缴存方式默认为“自动缴存”和“自主缴存”两种,
您可选择每月5-20日中任意一日作为托收日期,并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在当年政策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区间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为232元至6606元)
如果您没有进行过电子公积金签约,需同步开通电子公积金签约渠道,以便后续线上办理各项业务。上述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并阅读并确认缴存协议,点击“同意”
4.随后进行人脸验证,同步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的,还需阅读并同意电子公积金签约协议。
5.业务办理成功后,您可按提示选择“办理缴存代扣卡签约”,也可选择“暂不办理”
温馨提示
您可在“我的协议”中查看下载《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公积金服务协议》。
2您也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应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职工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到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协议签订手续。请您关注下公积金管理部的营业时间,别跑空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指南,天津公积金最新消息,缴存+贷款+提取政策以及APP下载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