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次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指南
导语 天津首次申请电子普通护照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及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因出国定居、旅游、探亲、商务、留学、劳务等,可以到天津市公安局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本);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5、原护照已经过期失效的,按照首次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1、照相
2、填写表格
3、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4、交费
5、审批并制证
6、申请人取证
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2、申请人所持护照系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审批签发,护照丢失的,在我局申请护照补发时,须由我局向审批签发该普通护照的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核查原发照情况,核查所需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加急业务: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离开学时间不足1个月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护照120元/每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办理地点及电话
1、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河西区利民道65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
022-24458825
投诉电话
022-2445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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