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计算方法

导语 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天津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详情如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分配因素和计算方法:

  补助标准: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按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计算方法:

  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数×国家基础标准×分担比例+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数×补助标准×分担比例

  将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所需经费由中央与我市按比例分担。我市应分担部分,由各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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