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导语 天津市女职工产前检查费能报销多少?根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办发【2016】9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的《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支付标准。

  2020年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1100元。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取2023年天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流程,以及相关政策(缴费标准/看病报销/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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