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导语 天津市女职工产前检查费能报销多少?根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办发【2016】9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的《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支付标准。
2020年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1100元。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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