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旅游卡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天津城市卡具备消费和充值功能,使得消费更简单、便捷,是在天津工作生活的好帮手。

  1. 旅游卡的使用范围?

  旅游卡可在旅游局下属的有旅游卡标识的各大旅游景点、旅行社、各大星级酒店使用。同时具备城市卡的应用领域即市内公交、塘沽公交、地铁、轻轨、出租汽车、自来水营业厅、燃气营业厅、好利来、指定的82家肯德基等领域使用。

  2. 卡内金额用完后怎么办?

  该卡不能反复充值使用,若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可重新购买新卡。普通卡在购买之日起的2年有效期内卡余额消费完毕可到客服中心退卡押金。

  3. 旅游卡的种类和固定面额是什么?

  旅游卡普通卡固定面额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普通卡含10元押金)。

  4. 卡扣费有疑议怎么办?

  由于本卡不记名的特性,为保证您的用卡隐私及用卡安全,查询卡内交易时需凭卡到旅游卡客服中心打印最近9笔的交易明细或持本人身份证及卡片到旅游卡客服中心办理交易查询登记,7个工作日内由专人为您办理业务。

  5. 旅游卡内储值金额有使用期限吗?

  卡内储值额有效期为自购买之日的2年内,超过有效期需在旅游卡客服中心激活才可使用,激活的费用为10元/张。

  6. 若旅游卡发生故障,不能使用,该如何处理?

  请您到客服中心进行检测,经确认属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后凭办理时的业务申请凭证予以调换;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底卡性能丧失及超过有效期贰年的卡出现毁损情况的,押金不予退还,底卡由本公司收回,原卡内余额在7个工作日后凭办理时的业务申请凭证将坏卡的余额等值移入到另一张由您提供的旅游卡中。

  7. 卡内金额用完后怎么办?

  旅游卡是不能反复充值使用,若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可重新购买新卡或使用其他支付方式。

  8. 旅游卡发票如何开具?

  购买旅游卡时,可在售卡网点索要旅游卡定额发票,发票必须购买时领取,过期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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