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杨村第十一中学2024年招生及转学公告

导语 天津市武清区2024年小升初招生及转学学校汇总已发布,中学招生及转学的具体学校请观看正文了解。

  天津市杨村第十一2024招生及转学公告

  按照天津市教委和武清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和中途转学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本年度暑期招生入学、中途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学校实行学位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在我校所属服务片区内,每户房产在学制时限内(初中3年)只对应1个学位;如为双胞胎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胎,也可在对应学校同时入学或转学。

  2.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

  3.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服务区范围

  1.服务片区:南东路以西、雍阳西道以北、龙凤河以南、龙凤河古道以东的住宅小区。

  2.可招生片区(仅限七年级招生):东蒲洼街翠亨路以西的小区(限额100人)。以网上报名信息预登记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3.可登记的其他房产:悦光年(爱车汇广场)。(学校负责线下登记审验,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三、报名程序

  按照武清区教育局要求,我校七年级招生、八九年级转学采用网上信息预登记、资格初审、现场核验注册的方式入学。

  1.接待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22-29366516

  招生接待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资格初审。6月16日至6月28日,我校对招生报名系统登记信息进行初审,6月28日18:00前,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和线下审验的具体时间。(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

  3.线下审验。

  6月29-30日,家长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有关资料到我校现场审验入学资格。

  7月4日,八、九年级转学学生家长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有关资料到我校现场审验入学资格。

  说明:6月15日网上信息预登记结束前,未在网上进行信息预登记的学生,可在6月26日前与学校联系,预约时间,同步进行信息补登记及核验入学资格、注册报名。

  特殊情况补报说明:

  6月30日前未取得武清户籍或者房产证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学生家长于秋季正式开学前,携带有关资料到现场进行信息补登记及核验入学资格、注册报名。

  四、线下审验地点

  杨村十一中 二楼大厅

  五、六升七招生,线下报名审验需携带的材料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户籍学生:

  (1)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原件。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原件。

  (3)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2.跨省回津小升初:

  〖凡学籍在外省市并且已经取得我校服务区常驻户口(或蓝印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申请跨省升学回我校就读初中的学生:

  (1)武清区户口簿原件。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原件。

  (3)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3.非武清区户籍学生(具有武清学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父子”或“母子”且有实际抚养关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我区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在我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与居住证标注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或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医疗险种可以顺延缴齐至少6个月)。

  (6)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4.爱车汇广场(悦光年)学生户籍必须迁至此房产上,除报名所需的基本材料外,另须提供父母双方在武清区范围内无其他房产的证明。学校负责线下登记审验,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六、八、九年级转学

  (一)中途转学条件

  2024年暑期开学的八年级至九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杨村十一中所属服务区户籍(含蓝印)的学生;

  2.杨村十一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自有房产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

  (二)中途转学所需资料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户籍学生:

  (1)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原件。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原件。

  2.跨省回津学生:

  (1)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原件。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原件。

  (3)学生的全国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3.非武清区户籍学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父子”或“母子”且有实际抚养关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我区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在我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与居住证标注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或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医疗险种可以顺延缴齐至少6个月)。

  (6)学生的全国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4.爱车汇广场(悦光年)学生户籍必须迁至此房产上,除报名所需的基本材料外,另须提供父母双方在武清区范围内无其他房产的证明。学校负责线下登记审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七、温馨提示

  1.所有报名学生家长要保证所验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

  2.登记报名时需留存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家长提前复印相关材料(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以及房产证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要留存的复印件有: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明)、户口本、社保缴费证明、务工证)。

  3.由于需要验证的学生较多,为避免人员聚集,我校采取错峰时间验证,请家长务必于关注6月28日短信通知的具体时间,按要求来校审验学生报名材料。

  4.请家长关注杨村第十一中学公众号,关注最新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天津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武清招生】可获取武清区2024年小升初入学及中途转学最新消息


分页导航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