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暑假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

导语 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暑假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了,宝坻区2024年暑假初中第一批转学工作安排见正文了解。

  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暑假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今年初中转学工作,现将宝坻区2024年暑假初中第一批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全区各初中(不含青鸟北附实验学校)招生片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新生(七年级)不在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日(星期五)至8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转学条件

  初中八年级至九年级的学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宝坻区户籍(含蓝印);

  2.宝坻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本次转学主要办理在本学段内因自有房产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小学城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学根据城内学校学位情况办理。

  四、转学范围

  本次转学,坚持按照招生划片,由学生家长持相关入学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到所属片学校或划定学校登记报名。

  以下两所所学校只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

  (一)宝坻六中

  八年级只接收招生片内房户合一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学生,其他学生转学到宝坻十中、宝坻十二中;九年级接收符合招生片内转学条件的学生。

  (二)宝坻十一中

  八年级只接收招生片内房户合一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学生,其他学生转学到宝坻二中;九年级不再接收转学,全部安排到宝坻二中。

  各学校要确保接收的转学学生户口、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和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省、外区户口学生,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

  五、相关规定

  (一)本次转学,房产和户口须在2024年7月28日(含)前取得,逾期不在本次转学登记范围内。

  (二)房屋产权证和户口本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接收且追究相关家长法律责任。

  (三)此规定只限本次转学使用。

  (四)自今年起,宝坻区中小学寒假不再接收转学。

  (五)未在本次转学登记的学生,请于暑假开学前一周到所属片学校登记,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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