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年高考报名资格与条件

导语 天津市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与条件已经公布了,天津市高考报名从10月28日开始报名。

  天津市2025年高考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可以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 具有天津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应届毕业生

  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往届毕业生

  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

  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 具有我市蓝印户口的考生

  须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的规定。

  特别提示:

  在天津市定居的外籍或港澳台籍考生、报考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员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二、不得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 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

  ✕ 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特别提示: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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