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天津2025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了,具体信息小编已经整理好放在了 正文内,详情可见正文内容。

  》》》天津2025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要求,结合武清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公益普惠。持续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积极推进科学保教,全方位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公办幼儿园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招尽招”,扩大普惠覆盖面。

  (二)坚持属地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实施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镇(街)教育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属地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流程;同时,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三)提升服务水平。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细化服务流程,为家长和幼儿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2025年幼儿园中班插班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4周岁的幼儿。

  2025年幼儿园大班插班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5周岁的幼儿。

  公办幼儿园:坚持“应招尽招”原则,不限户籍,尽可能满足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部队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

  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规模进行招生。

  (二)招生时间

  公布简章:5月17日(星期六)起,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公布招生简章,公示期不少于7天;

  正式招生:5月24日(星期六)开始,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流程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幼儿园制定。

  (三)招生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自有住房或租房)、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区教育局通过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政务网“政务公开”栏和武清区教育局“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5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武清区2025年招生幼儿园名单》《武清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指南》。

  (二)招生实施

  1. 5月24日起,各园开展招生工作。如遇直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所能提供最大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各园须严格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学籍管理。7月25日至7月31日,系统将对满6周岁在园幼儿自动完成毕业操作,并对规范命名的班级按照中班升大班、小班升中班的顺序进行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幼儿园招生工作,镇(街)教育办公室组织实施属地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各镇(街)教育办公室要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健全联动机制,做好幼儿园报名工作期间综合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直属园、镇(街)招生实施方案须于5月12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

  (二)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工作

  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入园需求监测机制,通过统计、公安、卫生健康、社区网格等渠道,做好入园需求测算,指导幼儿园制定招生计划。

  (三)规范招生工作管理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强化幼儿园招生信息、宣传内容备案管理。民办幼儿园须按核定规模招生,镇(街)需加强对其招生计划、宣传内容的审核及过程监督。各园招生简章经属地教育办公室审核、区教育局终审后方可发布。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来电来访咨询工作,就幼儿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招生宣传和答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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