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导语 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公布了,具体内容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详见正文。
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安排,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河北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市区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好布局规划,统筹学位资源,合理控制班额。
(三)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入学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备案。
(二)登记方式及时间
2025年我区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各校将于5月6日(周二)张贴招生简章,对外公示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
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的基础上,全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选择“教育入学”模块,按照提示完成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至25日(每日9:00—19:00)。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三)登记要求
招生期间,我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依据招生工作安排,学校须对入学儿童的资格进行审核。
1.符合下列情况的,作为“房户一致”片内生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其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其户籍的户主为父母,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的合法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为父母,其户籍的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其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2025年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通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6.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
地址:河北区王串场三号路5号
咨询电话:26464995
四、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持续优化资源布局,加快义务教育资源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成立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小学教育科、组干科、人事科、法制与安全稳定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河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切实履行对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的工作职责。各校建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校招生工作要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同步推进招生各环节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各学校通过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多途径宣传线上、线下登记报名的相关流程以及具体办法,帮助家长高效办理入学登记报名。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逐级做好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的培训,确保上下一致,政令畅通。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格监督问责。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教委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肃招生入学期间工作纪律,严守招生底线。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5.加强宣传引导。招生期间,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选派政策水平高、认真负责的干部教师担任接待工作,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答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着力宣传我区在课程改革、集团化办学、师资队伍建设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