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2025招生简章

导语 天津2025年蓟州区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小编已经整理了部分学校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正文查看。信息陆续添加,实时更新。

  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2025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202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下,强化各部门、各镇街联动,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乡镇中心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四)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招生范围:

  1.西起东环路与燕山东大街交口,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北至与燕山东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蓝湾庄园、格调石溪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天津市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继续实行"双校划片自愿选择"的招生政策,即"天津市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按自愿原则,既可选择在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原学区片内学校就读"。

  (三)信息登记: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一年级信息登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选择在“津心办”APP进行线上报名的可不进行信息登记)。

  4月22日起截止于5月25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四)报名方式: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1、线上报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教育入学”,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每日9:00—19:00)。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2、线下到校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三、报名手续

  家长将房本、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装入档案袋,到校进行初审,教育局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薄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本片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薄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户口薄、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录取顺序

  结合学校实际规模,若达到容纳上限,则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父母有房,后四老有房;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先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其他情况。

  第十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家长签好协议。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六、 录取结果查询。

  2025年6月6日家长可登录“津心办”APP或《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七、招生咨询电话:

  教务处:60769730 李老师13821002628

  如有疑议,以《蓟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天津升学】,关注后回复【小学招简】获取2025天津市各区小学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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