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第二中学2025年招生简章

导语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初中入学招生简章汇总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目前正在持续更新中,详见正文。

  宝坻区第二中学2025年招生简章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稳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宝坻区教育局文件宝教〔2025〕4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提高育人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本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责教师、工作人员,严格按本简章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方式

  入学采取登记的方式入学,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晚于2025年6月22日不得参与随机派位,具体随机派位方案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范围

  北城路小学、吴苏路小学、宝坻区中关村小学(西环路以东海滨街道户籍或还迁房)、海滨小学(环城东路以东、北环路以北)片的学生,招收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符合条件的学生。

  北海楼小区、宝鑫景苑小区、博睿园小区、博智园小区、景瑞悦府小区、红星城市广场(紫御雅苑)、蓝水湾小区、泰泽福邸小区、祥和家园小区、财政局楼、工商局楼、路边商住楼、东城原居、开元新居、南城蓝庭、西环家园、挹青园、菁城丽苑、万晟璟园(华都微语城)、北关宿舍、大口巷宿舍、东关街宿舍、工商局宿舍、酒厂楼、农行宿舍、苏北路宿舍、苏家屯宿舍、佟沟子宿舍、袜五宿舍、吴苏路宿舍、挹青路北宿舍、挹青路西宿舍、挹青路宿舍、干休所、北台村、北台宿舍、大道口村、大口巷村、东苑庄、纪家园子村、梁庄村、芮家楼村、苏家屯村、王庄子、吴辛庄、西郝庄、小道口村、挹青楼、喻庄子村、驻防营村、六街、七街、八街、工业局宿舍、宽街、东街、北街、南街、学街、草场街、新开路街、串城河街、小火神庙胡同、石幢北、白家花园等。

  招生咨询电话:29241568

  招生咨询处室:教务处

  学校地址:宝坻区海滨街道苏北路5号

  微信公众号:宝坻区第二中学(请及时关注我校讯息)

  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和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省、外区户口学生以及商住房,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购房但暂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025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商业性质房产如办理落户,可作为入学依据。

  (三)政策规定

  1、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2025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登记。

  2、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2025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可持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由教育局根据其租住地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也可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登记。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省市户口、本区城外户口),按现住址可到宝坻五中、霍各庄镇初级中学、中关村初级中学登记报名。

  4、在我区购房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外省、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到房屋居住地所属片学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

  本市外区户籍在我区无房户的小学学生,不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根据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到户籍地所属区报名入学。

  在城外各街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外区人员子女,由当地街镇教育视导工作办公室安排入学。

  6、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7、推行使用军人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8、我区蓝印户口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9、各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1、升学(六年级升七年级)

  (1)六年级学籍校不在我校所属片区小学的学生,6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由家长自主到我校登记,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六年级学籍在我校所属片区小学的学生,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组织,6月11日(星期三)、12日(星期四)到我校集中登记。

  教育局文件规定招生审核时间为6月23-30日,招生审核期间不再收取登记材料。需随机派位的学校,派位时间为6月28日。未在规定统一收取登记材料时间登记的学生,统一在7月底和8月底补报,不再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

  四、登记流程

  1、个人到我校登记报验材料前,需先扫描下方二维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

  2、每人报名材料装在1个档案袋内(档案袋上注明:学生姓名、来自哪所学校、升入年级、联系电话),带内装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不需要复印),一名家长携带档案袋,进入我校登记。

  3、我校根据到校顺序,发放验件顺序号,请家长自觉排队,学校按顺序号登记,查看相关材料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局通知时间统一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材料

  1.六年级学生在小学的,由小学到所属片初中登记,需调整报名校的由家长自行到相应初中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房屋产权证、《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等相关材料。

  2.在我区实际居住生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父母和学生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房屋产权相关材料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供电子居住证的,学校要及时留存电子居住证截图,并督促学生(家长)按时提供居住证。

  3.在我区购房的本市外区“人户分离”人员子女登记时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房屋产权证、《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等相关材料。

  4.外省回津升学的学生,要在原小学学籍校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等相关工作,持学籍卡和报名相关材料到校。

  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要核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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